主要业务范围

根据国家、部门、行业的有关规定和任务要求开展对民用爆破器材、爆炸物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发证检验和委托测试服务:
  • 承担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
  • 承担煤矿许用爆破器材的安全标志核发检验;
  • 承担新产品的技术鉴定和生产鉴定检验;
  • 承担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检验;
  • 承担优质产品的评审和复查质量检验;
  • 承担产品认证检验和产品质量争议的仲裁检验;
  • 承担进出口产品质量检验;
  • 承担企业的委托检验;
  • 承担涉及产品质量和安全事故的鉴定检验;
  • 承担其它的委托检验。
根据国家、部门、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对民用爆破器材、爆炸物品的技术标准制订与测试方法研究:
  • 承担检验业务范围内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条件的研究、制订、修订和验证;
  • 承担国家先进技术标准与检验方法的研究推广;
  • 承担检验仪器设备的开发研究;
  • 承担民用爆破器材的基础理论研究、特殊新品种开发。
贯彻国家"产品质量法",质检中心直接面向企业的质量服务业务:
  • 承担产品生产工艺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方法与仪器设备的开发研究服务;
  • 承担企业产品质量问题的分析和提高质量的工艺研究与方法研究服务;
  • 承担提高产品质量的各种技术咨询;
  • 承担企业各级技术人员的各种类型的培训;
  • 承担组织国内外技术交流和学术活动;
承担国家科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委托的民爆器材科技成果检测鉴定检验。
承担国家民航空运危险货物的分级检验工作。
  • 我中心自1992年起,受国际航空公司委托,承担该公司承运的由南京空港出口货物危险性的鉴定工作。我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逐步得到国航、港龙、南航等航空公司的认可。为禄口空港货物运输的安全保驾护航。并为铁路货运,邮包快件提供相应的服务。
  • 为适应航空及其它运输业的发展,更好地为运输安全服务,中心成立了危(险货物)鉴(定)室,危鉴室由四位资深专家组成,全部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 我中心藏有最新(中)英文版本的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规章范本》,第41,42,43版的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危险品运输条件》以及2000年版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获取MSDS以及其它有关信息,并且配置了闪点测定仪、放射性测定仪、磁场强度测定仪等必备仪器以及其它实验仪器,从而保证了实验结果的科学性以及鉴定结论的准确性
  • 欢迎您来我中心进行货物运输危险性的鉴定、咨询,我们愿为各类运输业提供货物安全运输的技术服务。
咨询信箱:szk@iemcn.com
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涉爆案件的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