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9 浏览次数:301
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讯 “看到你们张贴的公告,我这两天都睡不好,今天把这些火雷管和导火索交给你们了,我这心里也踏实了。”数天前,张女士将10枚火雷管和300余米导火索交到天台县公安局平桥派出所民警的手上。
自全市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天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制订了《全县公安机关“缴刀枪、灭隐患”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及时召开整治月活动部署会。各派出所通过张贴通告,发放“五个一律”小卡片,宣讲枪爆刀等非法危险物品的违法性和危害性,鼓励群众主动上交或提供线索。
据了解,张女士上交的火雷管是她丈夫以前开矿山进行爆破作业时遗留下来的,后来丈夫去世,她就把火雷管保管了起来。
直到前段时间,张女士看到平桥派出所张贴的《关于彻底收缴枪爆刀等非法危险物品的通告》,一颗心不免提了起来,想到通告上主动上交免于处罚的规定,张女士便把雷管和导火索交到了平桥派出所。
据了解,火雷管是由导火索的火焰冲能激发而引起爆炸的工业雷管,适用于小型爆破作业,用在无沼气、无矿尘爆炸危险的井下及露天爆破工程,构造简单,容易造成安全问题。